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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2023-08-04  【

山西省 2023 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 考 手 册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开展核查。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于核查,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核查

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需签署电子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一)已知晓告知事项;(二)已符合报考条件;(三)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四)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视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存在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由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承诺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如下考试设置、报考流程、报考条件、问题解答、考试法规等告知内容。

告知

一、考试设置

【设定依据】出版专业技术资格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 号)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是新闻出版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定依据是《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594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595 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 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 号)。

【信息设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 2 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 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 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



【成绩管理】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具体参阅表一)。

【收费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

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规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563 号),票据领取详见准考证。

提示:逾期未交纳考试费用的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票据领取】考试 30 日后,报考人员可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处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

 

【报考网址】通过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cpta.com.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网址:http://rst.shanxi.gov.cn/rsks)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

【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负责。成绩公布后,

资格审核部门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及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形式详见《资格审核通知》,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资格审核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如期参加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证书领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宣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在全国范围有效。证书领取可采用网上邮寄服务,

考生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上考务系统【证书申领】模块,提交证书邮寄申请。

【应试须知】

1.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 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与用答题卡首页),答题

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与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1.查看公告 2.用户注册 3.填报信息 4.选择承诺 5.网上交费

6.准考证打印 7.考试实施 8.查询成绩 9.资格审核 10.证书发放

【考试大纲】

2023 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3 年版)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 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 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 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报考条件】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 2001 年 8 月 7 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2 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1 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 年 8 月 7 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 4 年。

7.2001 年 8 月 7 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 年 8 月 7 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上传同意报考意见书报名。

四、问题解答

1.注册账号后发现姓名或身份证号写错了怎么办?

已注册信息无法变更、删除。若发现信息有误的,请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系统会提示“该证件号码在注册库中已经存在”,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即可。

2.账号里绑定的手机号怎么变更?

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的“注册维护”,选择“更换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号码使用正常,在报考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3.如何找回用户名或密码?

已注册报考人员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可通过“预留问题”及“短信验证码”自行找回,或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进行找回。找回后,登入报名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的“注册维护”,修改“密码找回问题”或更换手机号码为正常使用中的号码。

4.如何新增或修改学历、学位信息?

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添加 5 条,添加后不能删除或修改,请不要重复添加信息。如填写错误,登入报名服务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的“注册维护”,选择“维护学历学位”。或在左侧导航菜单处选择“学历学位信息维护”重新添加正确的学历学位信息。

5.学历、学位信息显示未核验怎么办?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 24 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6.学历、学位信息验证不通过怎么办?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显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7.报名信息填错了怎么修改?

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谨慎确认。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后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能修改,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8.报名考试对于属地有什么要求?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地区报名参加考试。选择在山西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与山西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或社保缴费凭据)。

9.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材料有什么要求?

电子材料格式为.jpg,大小为 100k 至 300k 之间。

10.不实承诺会有什么后果?

(1)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3)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4)打印准考证前,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5)考试结束后,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或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法规

考 场 规 则

一、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应试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一致)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置于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开始 5 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 2 个小时内不得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

二、应试人员进场、退场必须进行签到、签退确认,自觉接受身份核对、携带物品检查。

三、应试人员应严格按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品。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考试开始时,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涂)姓

名、准考证号等内容,不得错漏填涂,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志。

五、应试人员不得要求考试工作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次序不对、字迹模糊或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有皱折、污损等问题,可举手示意,由考试工作人员核实处理。

六、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用笔在规定位置作答,书写要清楚、工整,填涂要规范、整洁。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互借传递任何物品。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共同创造文明和谐应试环境。

八、考试结束时,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卷,经考试工作人员检查收卷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应试人员应服从管理,接受监督,诚信应试。对未按规定作答,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传递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接收、发送考试信息,扰乱考试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责编:duod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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